第九十七章 个人物品-《阴阳原罪物语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夜君耸了耸肩,“你不都看到了,来给你的小姐妹做检查。”

    随后看到她面沉似水的表情,夜君平淡的说,“不信?你去翻翻记录本,看他写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看就看。苏小小才不信那个司常真的只是来做检查的,而且他也不可能是医生。

    拿起那本记录本,翻开到最新的一页,上面果然写着一些检查结果,和昨天来检查的医生写的差不多。

    难道他真是医生?怎么从来没见过他?

    不知道这对恶魔在搞什么名堂。

    合上记录本,苏小小发觉后面几页似乎夹着什么东西,好奇的翻开一看,只见是一个张被火熏得焦黑的纸。

    这张纸似乎被火烧过,右下角缺失一块,并在右下角形成一大片焦黑的区域,看样子是右下角着火,虽然被扑灭,但高温使得那一片都碳化了。

    完好的部分能看出这是一份采购合同,供货方的商标还能看得清,其余能看到的就是一些常规的合同条款。

    至于买的什么,双方的签名,则一概藏在右下角的那一片焦黑之下。

    好家伙,关键信息这么巧全被烧得看不清了。

    这么大一张A4纸被折了两道夹在本子里,一般人一拿到手就很容易发现,显然是刚刚才夹进去的。

    难道……

    “这是司常夹在里面的?”

    夜君点点头,“没错,这是从火场里的那个小子的个人物品里拿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沈杰?

    “这么说,刚刚沈叔叔拿的那一袋……”

    “没错,我让司常先他一步从袋子里取出来的。不管那是什么,显然这是那个小子拼了命也要从火场里带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起火点在档案室,而沈杰却莫名的出现在那里,莫非就是为了抢出这张纸来?

    也就是说,这是幸存的、唯一的证据!

      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