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 Five Hundred Miles(求推荐)-《名扬欧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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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塞文唱完后,整个广场一片寂静,然后便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,不时有口哨声在人群中响起,表示对这首歌的喜爱。

    而塞文却深深松了口气,感觉一下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。

    “嘿,兄弟,再来一个!”

    “对,再来一个!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一时间,周围围着的人纷纷对塞文呐喊起来,这也导致越来越多人往这边聚集,安德烈急忙走到塞文旁边,保护着塞文的安全。

    “少爷,快走,人越来越多了。”

    安德烈对塞文劝诫道。

    塞文摇摇头。

    “不用。”

    塞文看着周围这些为自己疯狂呐喊的游客,嘴角不由勾起了一丝微笑,他很喜欢这种感觉,他绝对不是那种装了就跑的人,要做就做到底。

    于是吉他琴弦再次轻轻拨动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Hey,brother

    嘿,哥哥

    There’s an endlsee road to rediscover

    有一个无尽的道路要重新发现

    Hey,sister

    嘿,妹妹

    Know the water’ sweet

    知道水的甜

    But blood is thicker

    但血液的味道更浓重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现在塞文唱的这首歌是收录在塞文专辑《Faded》里的一首歌,算是半首民谣,半首电音,这首歌虽然比起专辑里的其它歌,成绩并不是那么好,但也是塞文最喜欢的一首歌之一。

    “是《Hey brother》。”

    人群中有人听过这首歌,因此当塞文一唱,他们便听出来了,很多人便跟着塞文不由自主的哼唱起来。

    于是在旧金山的一个不知名小广场中,塞文带着一百多陌生人来了一次大合唱。

    塞文唱完之后,安德烈看着还在增多的围观人群,面色急迫的对着塞文道:

    “少爷,我们真的必须离开了,不然等下要是发生意外我一个人根本保护不了你的安全。”

    闻言,塞文想起这十分危险的美国,也只得叹了口气,将吉他还给了那个流浪歌手,在安德烈的掩护之下跑掉了,没有理会那些还在喊他再来一首的疯狂观众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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